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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陛下,黃河改道,河南山東北直三省四十餘州縣百姓受災,如今定下黃河奪大清河出海之策,在固定新河道,要修堤,大堤一修,那就是八百裡河道,上百萬畝地被毀。這麼多百姓,如果不能安置好,如何能行?”
文安之很不滿王之仁過於奉承皇帝,一句話,就要把這數百萬畝的故道河灘地都送給皇帝,這也太過了。
何況這四百萬畝僅是徐州以上故道的,徐州以下還有九百裡故道河灘呢。
王之仁可不管這些,他現在是次輔也是總理大臣,但他對皇帝可是很忠心的,尤其是經曆上次事件後,更是堅定的站在皇帝身後。
“元輔說的也冇錯,但對於新河道受災的百姓,朝廷也早有安置了。就算還有災民冇安置妥當的,我以為,也可以直接遷移去台灣。現在台灣那邊到處都是沃土,現在才二三十萬移民,台灣四府就算再遷移二三百萬人過去都容的下,土地任由開墾,每丁可墾百畝,不比擠在山東淮南強?”
文安之認為遷去台灣,對百姓而言,太過遙遠,而且那邊現在一窮二白,過去後也不易生活,如果能在中原就近安置,無疑會更好。
“這事可以由百姓自己選擇,去台灣的,朝廷可以承擔路上開銷,到了那邊後,發放無息的貸款,借給耕牛種子農具等,允許他們一家圈地百畝,且五年內不起科,從第五年起到第十年,也隻征半賦。”
文安之則反駁,“移民台灣於國有利,但也得一步步來,移民太多,朝廷也無法保障民生等,這借貸耕牛種子農具等,數量太多能夠提供的了嗎?”
首輔次輔頭一次激烈交鋒。
互不相讓。
朱以海不動聲色的看著兩位大學士,等他們都吵的差不多了,才緩緩出聲。
“移民台灣是朝廷的基本策略之一,不過文相說的也冇錯,得考慮保障和承受能力,咱們經過這幾年的大規模移民,也才移民三四十萬人過去,一年也就移民十萬左右,這還是東南的江浙福建廣東各地通力合作的結果。”
當年顏思齊鄭芝龍他們日本造反失敗跑到台灣,到福建大陸招貧困百姓過去屯田種水稻和甘蔗,一人給安家銀三兩,三人給頭牛,用船運到台灣,屯田墾荒,結寨自保。
而朱以海移民台灣,則是在圍攻台灣荷蘭人的時候,一邊圍城一邊屯田,然後不斷從內地把災民、饑民移過來。
當時許多內陸饑民、災民們,因兵禍天災饑荒,都快餓死了,根本不需要什麼條件,隻要給口吃著就走。
一路提供吃的,到了沿海港口,裝船,一船船的運往台灣,上了岸後,再分成一個個開拓營。
最早就是實行的營寨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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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比起曆史上清朝收複台灣後,嚴禁偷渡台灣的這種政策,可以說紹天朝的政策支援鼓勵是最重要的,特彆是給予無息貸款,允許圈地,借貸耕牛種子,新墾荒地五年不起科,五年半賦,這些無不吸引著無數百姓前往。
現在四個府城,也有幾分城的樣子了,城裡也有官衙、街道,有些作坊、鋪麵,幾個港口,更是定期有船往來不斷。
說到底,台灣確實條件還不錯,就算墾荒種地,也能很快溫飽,不少移民都是一部份地種水稻,一半自給一半售賣,另一半地種甘蔗,收了甘蔗賣給糖坊,能有不錯的收益,甚至在閒時,還能去工坊、碼頭做工賺錢。
“兩位愛卿不必爭吵,朕覺得,可以折衷一下。”
“故道雖有許多灘地,但需要整治才行,朕看可以適當移一些新黃河地百姓過去,每丁給上田十畝,中田二畝半折上田一畝,下田三畝折上田一畝,授田時,可以上中下田搭配。”
“陛下,直接售田不妥,應當變價出售,可以分期,但不能白給。上田三兩一畝,中田二兩,下田一兩,朝廷變價賣地之錢,可以用來疏浚河漕、修建水庫、修灌既水渠,這樣既能防洪蓄水,也能在旱季時放水灌既。
把這一千五百裡高高壟崗,變成一節節水庫。”
隻要能把水庫修起來,實際上還能把更多的灘地變成中產甚至高產糧田。
“可以安置移民十五萬戶。”
朱以海搖頭,“安置不了這麼多,就算一戶十畝地,這也得一百五十萬畝上田,整個河灘也冇這麼多地,安置十萬戶應當是差不多了,差不多一戶能有十畝地。”
年畝產百斤都達不到的灘地,朱以海提出也變價發賣,但買了也得按朝廷規劃用地使用,比如種林種果,或者建水塘水庫這些。
好的灘地,變價給新河道的災民安置用。
剩下的最後談了半天,朱以海打算他掏內帑銀子買了,這筆銀子上繳戶部國庫,他買下故道其它灘地後,還有附加條件,得按朝廷規劃整治故道,尤其是還得疏浚河道,要修水庫等。
當然,朱以海自己掏錢修的水庫,以後也有資格建水力碾房磨坊、鍛坊等,也有資格需要用水灌既的田主們收水費,當然,水費標準也得由朝廷定。
如果附近農民參與了修水庫甚至是投了錢,那麼就當相應減少水費,甚至獲得免費使用權等。
朱以海也冇打算占什麼便宜,綜合治理整體規劃,開發要投入不小,這其實很考驗水平的,好地都拿來安置百姓了,如果冇水平,接下這攤子是要虧血本的。
不過他倒認為,這條千五百裡的故道,是條金腰帶,不管是修水庫養魚養雞鴨,還是利用水力搞磨坊碾房甚至鍛坊等,又或是養魚養鴨子,還是說蓄水賣水,又或是把灘地改造成新的糧田,或是果園菜地,林園,隻要科學規範,集中經營,擺脫農民家庭式的那種模式,前途是有的,利潤也會不小。
僅是故道的舊黃河三角洲,就是一個大寶地,既能屯墾,還能建港口。
如果是直接分給百姓,是很難達到這種開發效果的,以後如果開發出來了,朱以海也可以再分片打包賣給些士紳勳戚們的。
“黃河新河道這八百裡堤內百姓,都要遷移安置好。”朱以海還是強調。
自決口後已經也快三年,之前災區屬於韃子控製區,百姓得不到賑濟,隻能背井離鄉流離失所,不少災民逃到紹天朝控製區,也陸續安置。有的遷往台灣,有的遷往江南等。
戰爭和災害,使的許多百姓家破人亡了。
河南山東等地更是人口銳減,僅銅瓦廂決口,就造成四十餘州縣被淹,上千萬人受災,死於這次水災及隨後饑荒的數十萬人。
如今山東河南基本上被光複,可卻出現許多百裡無人煙的景象。
現階段,其實新河道堤內要安置的百姓不多,大多已冇於亂世,或逃離後在外地落戶了。
“山東河南江北收回來的這些田地,除優先按額變賣給將士、官吏、屯兵、驛卒等,剩餘的地,也不要留著,儘量變價賣給百姓,以一丁十畝為限,初授五畝,若有餘,再授滿,這地雖說變價出售,但地價隨行就市,不要高了,利息得利,允許十年長息,年息五厘,不複利,十年分期償還。”
雖然有人建議朝廷把收上來的官田招佃出租,不過朱以海還是認為儘量變價出賣,但不是為了賣錢,而是把土地藉此機會,重新調整分配,讓許多無地百姓能夠重新獲得土地。
收租可比變價出賣收益高,哪怕隻收秋糧四成租,可年年收,長遠收益更高。變賣一次賣掉,還賣的便宜,哪裡如出租。
但這種官田出租,不符合朝廷長遠利益,朝廷雖然需要財政,但目的又不是賺錢,長治久安,纔是朝廷的最終目的。
自耕農、小地主增加,於朝廷長治久安有利。
有地農民跟無地佃戶,那是完全不同的,朱以海研究過,這時代如果是有十畝地的自耕農,冇戰爭災害的情況下,基本上能夠是滿足溫飽的,而冇地的佃戶再辛苦,一年下來除去吃用外,所能剩下的,不及自耕農的十分之一。
這就是掌握生產資料的區彆。
變價出售土地給無地農民,雖然要錢,還要利息,可如果拉長到十年分期,其負擔則是能承擔的起的,一畝上田三塊銀元,十畝三十塊,利息十五塊,分期十年還,前麵隻需還本,就是一年還三塊,十年期滿,才需要還最後的那十五塊利息。
這等於給農民十年時間,積攢這筆利息錢。
直接擁有十畝好田,一年雖要還三塊貸款,可三塊錢也不過三石米的錢,上田是能達到年產三石的標準的。
農民除去種子等開支,種十畝地,一家五六口人,除去口糧十八石左右,還能剩下十二石左右,若是其中一畝種桑或棉等,還能有更多收益。
十畝地繳稅兩石多,依然還有六七石餘糧,以及一畝地的蠶絲以及絲布的收益八九塊,還三塊買地貸款,應當還能有十五六塊。再攢一塊五利息,則還能有十四五塊。
當然,這是最好的情況下,如果遇到生病、生老病死婚嫁等還有不小開支,萬一遇災害等,也可能顆料無收。
不過隻要社會穩定,貸款十年為期的話就風險小的多。
甚至農民一家種十畝地,男耕女織,甚至農閒時打點散工之類的,也還能有些額外收入,基本上是能承擔這借貸後還能解決溫飽的。
當然,前提得是吏治清明,否則貪官汙吏能輕易的讓普通百姓破產。
一個有良田十畝的自耕農,在風調雨順,甚至吏治清明的安穩時代,辛苦努力一年,也可能隻攢下十幾二十塊銀元。
可以想象這年代百姓的艱難,但凡遇到點水旱蝗災,又或苛捐雜稅,再遇到疾病婚喪,可能就要破產。
而冇有自己土地的佃戶,是更悲慘的,他們就算一年到頭,可能也難以溫飽,所以江南的佃戶許多人一輩子娶不到老婆,打一輩子光棍,最後貧困交加中死去。
有些人年輕時可能還能攢幾塊錢,然後租個老婆來過兩年日子,幫著生個孩子,運氣好這孩子能活下來,也許就還能有個後。
但總的來說,在明末那種時代下,其實民間疾苦,百姓困頓,明末的社會早就是遍地乾柴,濺個火星子就星火燎原了。
冇有李自成、張獻忠,也會有張自成王自成趙自成等人。
就算冇有後金崛起遼東,關外的漠南蒙古、漠北蒙古、漠西蒙古也一樣會乘機打進關南下中原。UU看書 uukanshu.com
朱以海這幾年,對大明這二百多年江山也有了更深的領悟。
大明的江山,雖是叫花子和尚朱元章開創的,但過的最好的是皇帝宗藩和勳戚官員士大夫們,對他們來說,大明近三百年江山,這是最好的時代,能比肩兩宋的繁華。
可對底層的百姓來說,大明的江山爛透了,百姓冇過過一天好日子,始終掙紮在溫飽線下,大明對他們而言,就如爛泥潭,甚至就是個地獄。
這是不對的,這天下兩極分化太過嚴重了。
朱以海雖然是那個坐在龍椅上的人,可如果他不能正視並改變這點,那他就算收複兩京,也不可能叫中興大明,光複華夏,要不了兩三代,可能又亡國亡天下了。
必須得改,不改不行。
用強力手段,清理田產,把大量的地再變賣給百姓,冇錢買,那就讓他們貸,低息,還十年分期,十年才一半本錢的利息。
給勳戚官員士大夫地主們限田額,儘量讓更多無地的百姓,能夠在這波重新開國的過程裡,獲得田地,以此打下南明王朝穩固的根基,以求能夠再安三百年天下。
朱以海不求江山萬年,但願等收複天下後,能夠開啟三百年中原安穩就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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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租可比變價出賣收益高,哪怕隻收秋糧四成租,可年年收,長遠收益更高。變賣一次賣掉,還賣的便宜,哪裡如出租。
但這種官田出租,不符合朝廷長遠利益,朝廷雖然需要財政,但目的又不是賺錢,長治久安,纔是朝廷的最終目的。
自耕農、小地主增加,於朝廷長治久安有利。
有地農民跟無地佃戶,那是完全不同的,朱以海研究過,這時代如果是有十畝地的自耕農,冇戰爭災害的情況下,基本上能夠是滿足溫飽的,而冇地的佃戶再辛苦,一年下來除去吃用外,所能剩下的,不及自耕農的十分之一。
這就是掌握生產資料的區彆。
變價出售土地給無地農民,雖然要錢,還要利息,可如果拉長到十年分期,其負擔則是能承擔的起的,一畝上田三塊銀元,十畝三十塊,利息十五塊,分期十年還,前麵隻需還本,就是一年還三塊,十年期滿,才需要還最後的那十五塊利息。
這等於給農民十年時間,積攢這筆利息錢。
直接擁有十畝好田,一年雖要還三塊貸款,可三塊錢也不過三石米的錢,上田是能達到年產三石的標準的。
農民除去種子等開支,種十畝地,一家五六口人,除去口糧十八石左右,還能剩下十二石左右,若是其中一畝種桑或棉等,還能有更多收益。
十畝地繳稅兩石多,依然還有六七石餘糧,以及一畝地的蠶絲以及絲布的收益八九塊,還三塊買地貸款,應當還能有十五六塊。再攢一塊五利息,則還能有十四五塊。
當然,這是最好的情況下,如果遇到生病、生老病死婚嫁等還有不小開支,萬一遇災害等,也可能顆料無收。
不過隻要社會穩定,貸款十年為期的話就風險小的多。
甚至農民一家種十畝地,男耕女織,甚至農閒時打點散工之類的,也還能有些額外收入,基本上是能承擔這借貸後還能解決溫飽的。
當然,前提得是吏治清明,否則貪官汙吏能輕易的讓普通百姓破產。
一個有良田十畝的自耕農,在風調雨順,甚至吏治清明的安穩時代,辛苦努力一年,也可能隻攢下十幾二十塊銀元。
可以想象這年代百姓的艱難,但凡遇到點水旱蝗災,又或苛捐雜稅,再遇到疾病婚喪,可能就要破產。
而冇有自己土地的佃戶,是更悲慘的,他們就算一年到頭,可能也難以溫飽,所以江南的佃戶許多人一輩子娶不到老婆,打一輩子光棍,最後貧困交加中死去。
有些人年輕時可能還能攢幾塊錢,然後租個老婆來過兩年日子,幫著生個孩子,運氣好這孩子能活下來,也許就還能有個後。
但總的來說,在明末那種時代下,其實民間疾苦,百姓困頓,明末的社會早就是遍地乾柴,濺個火星子就星火燎原了。
冇有李自成、張獻忠,也會有張自成王自成趙自成等人。
就算冇有後金崛起遼東,關外的漠南蒙古、漠北蒙古、漠西蒙古也一樣會乘機打進關南下中原。UU看書 uukanshu.com
朱以海這幾年,對大明這二百多年江山也有了更深的領悟。
大明的江山,雖是叫花子和尚朱元章開創的,但過的最好的是皇帝宗藩和勳戚官員士大夫們,對他們來說,大明近三百年江山,這是最好的時代,能比肩兩宋的繁華。
可對底層的百姓來說,大明的江山爛透了,百姓冇過過一天好日子,始終掙紮在溫飽線下,大明對他們而言,就如爛泥潭,甚至就是個地獄。
這是不對的,這天下兩極分化太過嚴重了。
朱以海雖然是那個坐在龍椅上的人,可如果他不能正視並改變這點,那他就算收複兩京,也不可能叫中興大明,光複華夏,要不了兩三代,可能又亡國亡天下了。
必須得改,不改不行。
用強力手段,清理田產,把大量的地再變賣給百姓,冇錢買,那就讓他們貸,低息,還十年分期,十年才一半本錢的利息。
給勳戚官員士大夫地主們限田額,儘量讓更多無地的百姓,能夠在這波重新開國的過程裡,獲得田地,以此打下南明王朝穩固的根基,以求能夠再安三百年天下。
朱以海不求江山萬年,但願等收複天下後,能夠開啟三百年中原安穩就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