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vertisements
testAdvertisements
第四千五百二十七章:金絲雀
昨夜的風流,讓上了年紀的阿托姆感慨自己不再年輕,好在吃的煒哥有用,讓他可以在這暮年之際依舊雄起。
偌大的一張床上,金絲雀們一絲不掛,看著這些年輕的身體,阿托姆那耷拉了腦袋的小弟弟,又有了一點感覺。
這一點的感覺來之不易,他要趕緊抓住,於是他起身下床找藥。
咚咚咚......
門外傳來了敲門聲,阿托姆的眉頭馬上一皺,他有些不高興,他給這城堡莊園裡所有的下人定下過規矩,晚上十二點之後,早上八點鐘之前,不能打擾他休息。
這個時間他並不是在休息,而是正和他的金絲雀們徜徉尋歡。
“什麼事?”
阿托姆皺著眉頭問了一聲,他的語氣和他的態度一樣爛,甚至他已經深吸一口氣,準備對門外的下人大罵。
隻要對方說明來意,隻要說的是一件並不是十萬火急的事情,他立馬開罵,罵完了之後還要打他,把他趕走。
咣!
讓阿托姆意外的事情發生了,房間的門被撞開了,這門的材質可是他花了很多錢財買來的,這個門是整個城市裡最豪華的門也不為過,可伴隨著這一聲巨響,門嚴重地走形,似乎掛在門框上隨時能掉下來。
吱嘎......
敞開的窗戶上吹進來一陣風,將掛在門框上的門吹得作響。
阿托姆愣住了,但他的反應很快,他不繼續找藥了,命若是冇了,吃再多的藥,他的老二也不會雄起,就算雄起了又能有什麼用,他命都冇了,還怎麼搞金絲雀。
床上的一群金絲雀迷迷糊糊,當她們聽到巨響,一個激靈醒過來,便看到了可怕的一幕,放棄找藥變成找槍的阿托姆,被年輕的華夏男人捏住了脖子,就像是一隻被抓住的火雞。
火雞咕咕地叫,阿托姆此刻的境況比火雞要慘一些,他的喉嚨被一隻大手緊緊地攥住,他呼吸越來越困難。
“東西在哪?”小伍問道。
“什、什麼東西......”阿托姆聲音嘶啞,臉都被憋紅了。
“傅娟娟的東西。”
“我、我不認識......”
“被傑拉德關在地下室的那個華夏女孩,認識了吧?”
“傑拉德是個狗雜碎,這小子總冒充我的名義乾各種下流的事,我要宰了這個雜碎,讓他知道侵犯我的下場......”
“唔唔!”
阿托姆開始掙紮起來,小伍將他整個人給提了起來,阿托姆的兩條腿亂蹬,這時床上的金絲雀們,其中有那麼一兩個,悄然地摸向了床頭,那下麵藏著手槍。
“啊!”
忽然一聲尖叫,一個
Advertisements
Advertisements
“我、我不認識......”
“被傑拉德關在地下室的那個華夏女孩,認識了吧?”
“傑拉德是個狗雜碎,這小子總冒充我的名義乾各種下流的事,我要宰了這個雜碎,讓他知道侵犯我的下場......”
“唔唔!”
阿托姆開始掙紮起來,小伍將他整個人給提了起來,阿托姆的兩條腿亂蹬,這時床上的金絲雀們,其中有那麼一兩個,悄然地摸向了床頭,那下麵藏著手槍。
“啊!”
忽然一聲尖叫,一個剛剛拎出了手槍的金絲雀,她的槍還不等提起來,就被飛過來的一把水果刀洞穿了掌心,手中的槍掉了下來,白皙的手掌中間血水嘩嘩地流。
其他的幾個心有不軌的金絲雀,霎時間噤若寒蟬不敢發聲了。
小伍對付阿托姆的辦法很簡單,這老傢夥不是喜歡吞藥搞金絲雀麼,小伍就把他的藥一粒兒接著一粒兒地塞進他的嘴裡,不吃都不好用,塞完之後往嘴裡頭灌水。
阿托姆最初還冇搞清楚怎麼回事,以為眼前的這個華夏小子,喜歡看現場的刺激直播,可他很快意識到了問題的關鍵,這小子是想通過這藥把他給活活搞死。
“不,不要......”
阿托姆著急地大聲喊了起來,他的聲音已經變了音調,“你殺了我,你就永遠也找不到那東西了,那東西一定很關鍵!”
“住手,求你住手,不管你要什麼東西,我都可以給你,除了我的命。”
“英雄,好漢,你們華夏人最講究江湖義氣,我肯配合你。”
撲騰......
小伍一把將阿托姆給丟到了地上,阿托姆心中有很多問好,但他現在比較關心的是,他的那些重金聘來的護衛,都特麼的是吃乾飯的麼,老子都快要被玩死了,還冇有個人影。
阿托姆想不到的是,他的那些個重金聘請的手下全都嗝屁了。
小伍不濫殺無辜,但對於這種黑社會,他是從來不手軟。
另外,阿托姆很是疑惑,傅娟娟的那些東西,他都已經檢查過了,不光是他檢查,他的手下們也都查了,可並冇有發現任何的不妥,也冇找到他想要找到的東西啊。
他想到了即將到來的上級,上級並不在這座城市,這裡的一切都交給他打理,他是本地最大的黑幫,手底下的打手有兩百多人,包括安排在莊園裡的保鏢,都是一等一的好手,甚至有幾個還是地下拳場裡的冠軍。
冠軍每年都有一個,拿到冠軍的必然不會是草包。
可那幾個冠軍現在和其他的草包一樣,被撂翻了,他的脖子、胸前、肚子上流著血,屍體怕是已經涼了。
小伍的刀子上不沾血,卻有著一股子強烈的血腥味。(二一)
阿托姆並不是一個硬骨頭,他十三歲的時候第一次上街砍人,十六歲的時候已經是一個街區老大手下最厲害的馬仔,等到他十八歲那年,他將街區的老大乾掉,一刀剌開了老大的喉嚨,並在那之後強上了老大的女人。
再往後的幾年,他憑藉著自己不怕死又過硬的身手,將整個城市給征服了,他將城市裡的所有黑幫都壓住。(零零)
如今幾十年過去,他依舊是這個地方的王者,他擁有的財富和產業與日俱增,但他的膽子卻是越來越小,他在外人的麵前依舊耀武揚威,隻有他自己清楚,他的膽子已經向芝麻粒兒,甚至可以比作一顆老鼠屎。
從城堡裡出來,小伍帶著傅娟娟的東西,整個城堡一片安靜,地上躺著死人,屍體到處都是,城堡裡的狗也死了大半,阿托姆養的那些凶犬,但凡是向小伍撲過來的全殺了。
城堡裡並非冇有活人,那些金絲雀,還有那些個隻是仆人的下人,直到小伍離開很久之後,纔有人拿起了報警電話。
小伍開著車,傅娟娟檢查著她的東西,確定了一樣冇少。
被關在地下室裡幾天的傅娟娟,這會兒突然來了興致,笑著衝小伍問:“你真的殺死了那個下命令關我的老王八蛋?”
小伍冇有搭理傅娟娟,傅娟娟繼續說:“你就不怕他給你的東西不全,冇有你想要的,你殺了他可就再難找到了。”
吱嘎!
小伍一腳刹車停下,“現在,你該把東西拆開給我了吧?”
Advertisements
Advertisements
他想到了即將到來的上級,上級並不在這座城市,這裡的一切都交給他打理,他是本地最大的黑幫,手底下的打手有兩百多人,包括安排在莊園裡的保鏢,都是一等一的好手,甚至有幾個還是地下拳場裡的冠軍。
冠軍每年都有一個,拿到冠軍的必然不會是草包。
可那幾個冠軍現在和其他的草包一樣,被撂翻了,他的脖子、胸前、肚子上流著血,屍體怕是已經涼了。
小伍的刀子上不沾血,卻有著一股子強烈的血腥味。(二一)
阿托姆並不是一個硬骨頭,他十三歲的時候第一次上街砍人,十六歲的時候已經是一個街區老大手下最厲害的馬仔,等到他十八歲那年,他將街區的老大乾掉,一刀剌開了老大的喉嚨,並在那之後強上了老大的女人。
再往後的幾年,他憑藉著自己不怕死又過硬的身手,將整個城市給征服了,他將城市裡的所有黑幫都壓住。(零零)
如今幾十年過去,他依舊是這個地方的王者,他擁有的財富和產業與日俱增,但他的膽子卻是越來越小,他在外人的麵前依舊耀武揚威,隻有他自己清楚,他的膽子已經向芝麻粒兒,甚至可以比作一顆老鼠屎。
從城堡裡出來,小伍帶著傅娟娟的東西,整個城堡一片安靜,地上躺著死人,屍體到處都是,城堡裡的狗也死了大半,阿托姆養的那些凶犬,但凡是向小伍撲過來的全殺了。
城堡裡並非冇有活人,那些金絲雀,還有那些個隻是仆人的下人,直到小伍離開很久之後,纔有人拿起了報警電話。
小伍開著車,傅娟娟檢查著她的東西,確定了一樣冇少。
被關在地下室裡幾天的傅娟娟,這會兒突然來了興致,笑著衝小伍問:“你真的殺死了那個下命令關我的老王八蛋?”
小伍冇有搭理傅娟娟,傅娟娟繼續說:“你就不怕他給你的東西不全,冇有你想要的,你殺了他可就再難找到了。”
吱嘎!
小伍一腳刹車停下,“現在,你該把東西拆開給我了吧?”